一、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顺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343国道(建湖段)下行 K101+200~K113+317地聚物注浆专业分包项目的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并自愿参加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43国道(建湖段)下行 K101+200~K113+317地聚物注浆专业分包项目 2.招标单位:江苏顺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3.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的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 5.项目地点:343国道(建湖段)下行 K101+200~K113+317 6.项目概况:343国道(建湖段)下行 K101+200~K113+317,单幅里程12.117km,采用地聚合物注浆对基层底基层进行处理(处理面积89419.4 平方米); 7.施工范围:343国道(建湖段)下行 K101+200~K113+317地聚合物注浆对基层底基层进行处理,地聚物注浆材料为普通型,注浆完成后通过钻芯取样,芯样孔隙填充充实,上、下基层保证完整连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地聚合物注浆工程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地聚合物注浆路基处理的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下列情形: 3.1.5.1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以及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暂停期、处罚期或限制期内的; 3.1.5.2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且未被撤销或被更正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3)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 3.2.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取得招标人出具完 工证明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的,认定为在建工程; 3.2.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 3.2.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2.6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三楼; 3.方式: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领取,工本费300元整。 五、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注意安全,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顺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 君 联系电话:13951482778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国胜 联系电话:18961909826 江苏顺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