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切落实《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意见》、《江苏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综合执法检查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二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市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受检工程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
二、检查内容
(一)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情况;竣工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情况;竣工验收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设置情况;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现场项目部、监理部人员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约定一致,有无随意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现象;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项目经理有无违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重点检查建筑工程施工中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况;对发现的市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情况。
(四)从业人员培训及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执行情况。
(五)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盐城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是否正常使用并建立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相互关联的评价机制,实现联动监管;信用考核评价结果是否应用于招投标、工程评优等建筑市场各环节。
三、检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12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与各地联系确定。
(二)检查方式为听取受检地区建设主管部门情况汇报、随机抽选2个受检工程。对于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下发《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请各县(市、区)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提供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汇报材料应包括本地区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总体情况、两年行动开展以来的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内容;工程清单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检查时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工程类型(公共建筑、保障房、商品住宅等)等内容。同时要提供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必要的检查设备并安排配合人员;受检工程要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四) 检查时,被抽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承包、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省、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二)对检查情况将及时向全市进行通报,并对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的处罚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各地要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四)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确定l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并于20l6年9月25日前将项目清单和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人:朱智尧,联系电话:88423577,邮箱:1021145400@qq.com)。
特此通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