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北路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同意人民北路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亭行审投资[2021]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源市补助资金及区城投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工程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人民北路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市新洋经济区人民北路78号。 3、资金来源:市补助资金及区城投公司自筹。 4、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8.2亩,建筑面积约3425㎡,建筑面积最终以规划审核的方案面积为准,按二级消防站标准配备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执勤器材室、训练器材库、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等业务及附属用房,餐厅厨房、浴室、医务室、晾衣室、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等生活辅助用房。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5、招标内容 5.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索赔管理、工程变更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询价等)。 5.2工程结算审核(一审):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一审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一审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政府审计。 6、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时间止(其中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90天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具备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住建部),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另需配备专业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人员各一名,需提供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具体组成人员及数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招标人委托的服务内容合理配备,确保满足开展过程跟踪咨询工作的需要。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收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中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1年8月14日18时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607,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835155859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无论投标人投几个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均为人民币3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公告发布于: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jswyjl.cn/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富城路 联 系 人:高超 联系电话:15365662853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607 联系人:钱昶霖 电 话:1995106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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