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星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同意五星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亭行审投资[202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补助资金及区城投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五星消防站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滨河路东,华城路南侧。 3、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约1140㎡,建筑面积最终以规划审核的方案面积为准,按小型消防站标准配备消防车库、通信室、训练器材室、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等业务及附属用房,餐厅厨房、浴室、医务室、凉衣室、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等生活辅助用房。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五星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图审合格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7、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26万元。 8、其他要求 8.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8.2质量目标:合格,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8.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8.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 11.1.1 以及 11.1.2 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1其中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①省外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②省内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盐城大市区范围(包括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下同)外无在监工程。 ③省内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盐城大市区范围内有2个在监工程,但必须提供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所有人员相互不得兼任。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配备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省住建厅【2017】第35号公告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1年8月14日18时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607,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835155859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无论投标人投几个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均为人民币3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公告发布于: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jswyjl.cn/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富城路 联系人:高超 电 话:15365662853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607 联系人:钱昶霖 电 话:1995106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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